阿根廷政府排除了对小型电动单元(如摩托车、三轮车和四轮车)的零关税进口优惠。这是通过今天在官方公报中发布的第44/2026号法令完成的,该法令由阿根廷新闻社处理。此外,还规定,如果每年分配的5万个零关税单位配额未用完,差额可在下一期使用。被排除在外的型号包括:2轮和3轮类别(摩托车及其衍生品) L1:两轮摩托车。 L2:三轮摩托车。 L3:摩托车。包括踏板车和常规的街车。 L4:带边车的摩托车。这些是装有边车供额外乘客使用的摩托车。 L5:三轮车。在功率和速度上与前者相似,但有三个轮子(轻便三轮车)。分为: L5(a):用于客运。 L5(b):用于货运(通常带有车厢或驾驶室)。4轮类别(四轮车和微型车) L6:轻型四轮车。 L6(b):带封闭驾驶室的轻型四轮车。 L7:重型四轮车。 L7(a):常规四轮车或“四轮车”。 L7(b):带驾驶室的四轮车(城市微型车)。比L6功率和速度更高的四轮车辆。功率高于摩托车的三轮车辆。发动机超过50cc或速度超过50公里/小时的两轮车辆。50cc摩托车,速度不超过50公里/小时。重量(不含电池)小于350公斤且速度不超过45公里/小时的四轮车辆。
阿根廷将摩托车和四轮车排除在零关税优惠之外
阿根廷政府发布法令,将摩托车、三轮车和四轮车等小型电动车排除在零关税优惠之外。同时规定,年度未使用配额可结转至下一年。